扣罚12分暂扣驾照,罚款20600元
新快报讯 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交宣 报道 开海鲜档的陈某因贪便宜,花1万元买了辆套牌车运货,被交警处罚扣车后,他竟又故伎重施。昨日,交警部门通报了这样一宗“奇案”:陈某因涉嫌两次使用套牌车,不仅驾照和车辆均被暂扣,罚款也高达2万余元,算上车款,损失超过4万元。一年前,陈某在黄沙水产市场开了一个档口,为了方便运货,他在今年7月找人花1万多元买下一辆小货车。但对于便宜到“不正常”的车价,陈某坚称自己不知有猫腻,“当时卖家只是说车牌过期了,但车子还能用”。今年8月,陈某驾驶该货车时,被交警查到是套牌车。不仅如此,陈某驾驶该车还涉嫌多次乱停乱放,且有闯红灯的违法记录。交警当场对陈某开出一次性扣12分(相当于暂扣驾照)、罚款6800元的处罚,车辆也被暂扣。
谁知道,陈某离开现场后,一直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而是再次找到卖家,花同样的钱,又买了一辆套牌车。
昨晨6时许,在黄沙大道因逆行被交警截停后,陈某终于彻底“栽了”。交警核查发现,陈某的车仍为套牌,并有一大堆违法记录没有处理。在荔湾交警大队,陈某被处以13800元罚款,驾照暂扣,行政拘留20天。算下来,陈某前后共计损失将超过4万元。“没想到处罚这么严重,以后再也不敢贪便宜买套牌车了。”陈某一脸懊悔地说。
(原标题:查扣了一辆再买一辆 套牌车司机行拘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