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破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让百姓感受到药品价格的下降?医院取消药品15%加价后,如何保持正常运转?县级医疗机构如何发展才能使居民患病不出县?24日,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电视会议召开,对这些医改进入深水区后遇到的难题给出药方。
山东敲定包括济南平阴县和章丘市在内的30个试点县公立医院改革时间表。2012年12月31日前,试点县的县级医院将全部取消“以药养医”,药品不再有15%的加成,全部零差率向患者售药,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投石问路”。2014年起,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在全省铺开。□本报记者 苏珊
【药品加成】
试点医院年底前取消药品加成
早在2010年,基层医疗机构就开始取消药品进入医院后15%的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百姓在基层医疗机构买药切实体会到了药品价格的下降。但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的主体,也是患者反映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最集中的地方,这一惠及民生的政策何时延伸到公立医院?
24日,山东明确指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先行,包括济南的章丘市和平阴县在内的全省30个县(市、区)作为改革试点,其所属的县级公立医院在2012年底前率先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取消药品加成后,试点公立医院要将药品销售价格向社会公示,确保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
药品收入占整个公立医院收入的很大比例,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产生的收入减少,将如何补偿,以维持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对此,山东明确,县级医院补偿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医疗服务】
手术、护理等服务价格将提高
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导致收入减少,由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来补偿,下一步我省将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床位、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药价降了,医疗服务等的费用又提高了,这会不会反而增加患者的就医负担?对此,记者获悉,原则上,调整价格总量不超过2011年度药品合理价差总量的80%。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要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医保支付范围,提高部分全部由医保支付,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减轻。
今年年底前,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要调整到位,授权试点县级政府在规定的原则范围内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确定调整的额度和幅度。今年年底前,各市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不少于10个,2015年前试点病种不少于50个。
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的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
【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销售占比不低于35%
以药养医,难以避免高额回扣等现象的发生,价格虚高的药物在公立医院被广泛“推销”。对此,山东明确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提高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原则上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5%。
试点县级医院要在今年年底前做好基本药物库存整理、配送企业选择、合同文本签订等过渡期相关工作,明年1月1日起,基本药物全部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标结果执行。今年年底前,县级医院所用基本药物,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双信封制”的要求,实现省级集中采购。
省级卫生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试点县级医院常用药品目录和具体采购办法,常用药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采购办法分步骤进行集中采购,力争2013年第2季度起试点县级医院配备使用的药品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各地及各县级公立医院不再自行采购。
【医院管理】
主管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院领导
医院“犯事”了,但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却兼职医院职位。长期以来,这种医院管理制度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体制被人所诟病。
山东明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理事会、董事会或管委会等组织机构作为县级医院举办主体,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负责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负责其他按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由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每市至少确定1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改革后,政府办医主体将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履职评价、医院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聘用、奖惩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医院将推行聘用制度,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严禁把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水平】
试点县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医院
患者大病、小病都挤省市级大医院,这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之一。今后,山东将加大县级医院扶持力度,使县级医院“输血”、“造血”两条腿走路,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记者获悉,3年多来,山东已投资47亿元,完成中央下达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515个,建成符合规定标准的村卫生室2.7万所。“小病在基层,大病再进城”的就医新秩序正在形成。
县级医院能力怎样,患者能否放心?对此,山东将推动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2年底,试点县(市、区)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医院。按照省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努力推动远程医疗,力争到2015年实现升级远程会诊网络对县级医院的全覆盖。
山东省卫生厅已确定省立医院等21家三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30个试点县(市、区)的县级医院,在人才、技术、管理、重点学科等方面实行一对一帮扶,支援期限暂定3年。其中,济南市中心医院对口支援章丘市,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平阴县。
【政府补偿】
卫生投入要高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医疗机构不再依赖药品收入后,政府补偿标准也需要相应提高,一旦补偿资金不及时到位,将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此前,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由此产生的缺口由政府进行补偿。但此次会议指出,目前,一些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补偿资金仍未到位,全省还有31个县和6个开发区有缺口,涉及15个市。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开始后,能否保证政府补偿及时到位?对此,会议特别指出,县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增加的支出,应以县政府负担为主,省级财政将结合中央支持给予适当补助。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卫生人才培养等必需的发展建设资金,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十二五”期间,山东明确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做到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原标题:30个县级医院明年药品进价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