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销售假冒名牌包4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黄彩华)因销售假冒“LV”、“GUCCI”等国际名包,在长安镇开箱包店的一对姐妹被控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昨日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同堂受审。法庭上,两姐妹当庭认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去年1月11日,四川籍女子阿岚在长安镇开了一家箱包店,由小她两岁的妹妹阿真负责销售。其间,由姐姐负责从外地买入假冒“LV”、“GUCCI”、“PRADA”等注册商标的皮具,然后放在上述店内进行销售,累计销售金额43万多元。
今年3月2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店进行检查,当场缴获假冒名牌皮具106件。其中,有标价的共80件,总金额为5万多元。而没有标价的也有26件。
4月28日19时许,公安机关在重庆将姐姐阿岚抓获。6月12日,妹妹阿真经姐姐联系劝说,主动向东莞公安部门投案。
在昨日的庭审中,姐妹俩当庭认罪,称知道店里卖的是假冒名牌,但被抓之前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不过,两人在庭审中却翻供了。此前,两人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均供述:“姐姐负责投资、妹妹帮忙进货和销售。”但在昨日的庭审中,两人却众口一词地称,该店是由妹妹一人经营,姐姐只是帮忙申请了营业执照而已。
在最后陈述时,姐姐表示认罪,希望从轻处理。庭审后,法官宣布案件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售假姐妹受审齐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