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问题被罚5万元并被要求限期整改
本报讯 (记者陈维澈 通讯员冯玉芳、董润平)昨日,中山市东凤镇消防大队对两企业挂牌督办,并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和3万元。
日前,东凤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来到位于辖区同安大道西的一家电机厂进行检查核实时,发现该厂疏散楼梯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楼顶天台的安全出口则被堵塞,对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对此,大队检查人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限期内将楼顶天台堵塞安全出口的违章建筑拆除。
而在同安大道东的一家电器厂,检查人员发现该厂没有按规定在门口正上方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二楼生产车间的夹层内竟设了两间员工宿舍。“为了方便员工上下班和防盗,就在二楼夹层隔了两间房,安排了3名员工在里面住。”该厂负责人周某表示。由于宿舍紧紧挨着生产车间,员工吃住都在里面,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再加上夹层仅有1个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造成不可估计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大队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两家企业分别处以罚款2万元和3万元的处罚,并依法提请镇政府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期限分别为20天和30天。
(原标题:东凤两企业被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