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预警信息发布分四级

2012年10月25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微博

  《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公布

  本报讯 (记者阮晓光)市政府办公厅制订了《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并通过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公布实施。根据该《办法》,全市预警信息将实行分级发布制度,并且发布工作实行政府授权制。

  警报“盲区”专人负责

  《办法》规定,预警信息实行分级发布制度。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在发布权限上,二级以上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应急办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发布;三级预警信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四级预警信息由深圳市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发布。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发布的预警信息,可不受预警级别限制。

  《办法》规定,预警信息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在发布渠道上,预警信息主要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职能部门网站和市应急办网站发布,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发布。新闻出版、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

  在《办法》中还特别指出,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监狱、劳教(戒毒)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传递工作等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时候谣言比灾难更可怕。《办法》规定,编造虚假预警信息向社会发布与传播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此外,对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出现重大延误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原标题:全市预警信息发布分四级)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党校副校长:理直气壮讲政改
  • 【体育】欧冠-皇马1-2 曼城1-3 阿森纳0-2 米兰负
  • 【娱乐】1天3报明星得女喜讯 朱茵李小璐当妈
  • 【财经】辽宁养老金个人账户被曝借支76亿
  • 【科技】苹果发布iPad mini等五款产品
  • 【博客】奥巴马的表多少钱 列宁是遇刺还是自残
  • 【读书】抗日战争中国十大汉奸最终下场(组图)
  • 【教育】海外工作三五年后现优势 国内起薪达22万
  • 【育儿】女子带双胞胎女儿跳楼致两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