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四川10月25日电(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吴远明 石英)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因公、因病致残的军人,能享受一定标准的抚恤金及其他优惠待遇。很多并不残疾甚至根本就没参军的人,听信骗子的谎言,想通过旁门左道办理虚假退伍军人残疾证,结果可想而知。
2012年10月24日,被告人冯文涉嫌诈骗一案,经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审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
68岁的冯文是一名残疾退伍军人,享受着国家对其发放的抚恤金。年近古稀的他本该安心颐养天年,可他并不安分,经常大肆挥霍钱财。微薄抚恤金自然让其捉襟见肘,他便想到骗取钱财。
2009年3月至2011年5月,被告人冯文谎称自己在民政局有熟人,可以帮助办理退伍军人残疾证,骗取了13人现金39820元,并进行挥霍。被骗13人中,最少的被骗400元,最多的竟然被骗5400元。
(原标题:四川一退伍军人以办军人残疾证为幌子骗钱近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