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面临摘除右眼,打人者被刑拘

2012年10月26日06:19  今日早报

  ■《过路检察官用身体护住被打小伙》后续

  伤者面临摘除右眼,打人者被刑拘

  检察官感叹,一时冲动害苦了三个家庭

  □通讯员 刘波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10月15日,余杭区石大路世纪大道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事故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动手。这一幕被路过的杭州市检察院干警严亚龙、胡建斌和驾驶员厉衡铭等三人看到,他们将打人者制服,同时救助被打者。受伤的小朱,眼球面临摘除。打人的张某、郭某则已被警方刑拘控制(详见本报10月17日A7版报道)。

  事情过去10天,杭州市检察院收到了来自当事双方的两面锦旗。伤者小朱的家属感谢检察干警英勇救人;打人者家属也感谢检察干警在第一时间制止了打人行为,避免了更加严重的后果。

  现在,小朱还在市二医院治疗,打人的张某、郭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小朱、张某、郭某三个家庭,都在农村,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现在,因为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引发了刑事案件,给三个家庭都带来了深深的伤害。

  小朱母亲说,看到儿子躺在病床上,想到儿子的右眼将被摘除,她非常难过。

  张某和郭某的父母听到儿子打人后,他们起初不敢相信,郭某的母亲说:“孩子才19岁,出来打工,尽管没什么文化,但平常也很和气、很老实。”

  两家人第一时间从河北衡水赶到杭州,来到杭州后直奔医院,去照顾受伤的小朱。“我们的孩子把人家打成这样,我们心里也不好受。作为父母,只想尽力去弥补。”张父说。

  收到锦旗的杭州市检察院干警严亚龙、胡建斌和驾驶员厉衡铭心里也不是滋味。“这件事给双方家庭带来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要是我们能够早点碰到,早点制止,小朱的眼球也许能够保住,而张某和郭某也不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付出惨痛代价。”胡建斌说。

  (原标题:伤者面临摘除右眼,打人者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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