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贺小丹)海珠区贪腐窝案又一名涉案官员领刑,昨日,记者从南沙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广州海珠区城管局原科长多次收受贿赂
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环卫科原科长苏向东有期徒刑5年。
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苏向东先后多次收受广州市标准环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某炬(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15.6万元,购物卡2.6万元。作为交换,苏向东则为行贿人谋取在海珠区承接道路及公厕保洁项目以及在日常监管和项目结算方面提供便利。
2012年1月春节前,苏向东收受广州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霞(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2万元,并为行贿人谋取在海珠区承接中片区道路保洁项目以及在日常监管和项目结算方面提供便利。
(原标题:节日收“礼金” 科长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