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长贪挪1900万

2012年10月26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微博

  一审判无期 没收财产100万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广州市萝岗区的一家国企原董事长将国企约1900万元公款贪污挪用到自己开设的私营企业。前天,广州市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王道军无期徒刑。

  广州金保贸易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5日,是一家国有企业。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起,王道军担任金保贸易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04年8月至2009年5月,王道军在担任金保贸易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负责主管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1900万元。

  广州市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王道军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原标题:国企董事长贪挪19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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