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全区推行 专职楼长制

2012年10月28日08:59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郑恺)南山区将在城中村和住宅小区,全面推行专职楼长制。楼长的职责是人口信息采集、治安防控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这是昨天来自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的消息。

   最近,南山住建局已向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发文,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所管辖区实际,积极配合做好楼长制推行工作。

   南山区住建局表示,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凡南山区内集中出租的住宅房屋,包括城中村自建房和住宅小区商品房等,均应由出租屋业主或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专人作为楼长,依法担负起人口信息采集和治安防控的责任,共同做好实有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其他非出租房屋,由社区或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专人担任楼长,负责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南山区住建局规定,原则上楼长由出租屋业主及“二房东”或其聘请的专职管理人员担任,也可由业主或“二房东”委托租住稳定的承租人担任。所有楼长均应由公安机关或出租屋综管部门核准备案,统一颁发上岗证和工作标牌。

  (原标题:南山全区推行 专职楼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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