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检不合格食品应下架

2012年10月30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微博
初检不合格食品应下架

检验人员在检验药品。(资料图片)记者苏俊杰、黄澄锋摄

  迎接十八大18栏目之两建在行动

  广州将严格食品检验

  本报讯 (记者刘冉冉)广州市工商局近日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全市工商部门不得对食品抽检收取任何费用;对初检结果不合格的食品出具《责令停止销售通知书》,责令被抽检人停止销售该批次食品,并监督辖区内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对该批次食品下架退市;若某食品在终检中不合格,则同厂同类食品也须下架。昨日起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食品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现场随机抽取,不得由被抽检人自行提供,现场抽取样品的数量也不得超过检验和留样的合理需要。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工商部门不得向被抽检人收取检验费或其它任何费用。

  不过,标签无中文标示的食品不得进行抽样检验,这是由于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不允许销售。

  (原标题:初检不合格食品应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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