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将建立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颖)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征信工作即将开始,失信药企将受到联合惩戒,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失信信息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站上进行披露和曝光。
联合惩戒包括四个方面:由各部门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实施行政监管性联合惩戒;由药品行业协会对失信会员实施行业性惩戒;建立“黑名单”制度,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披露和曝光。通过失信信息的广泛传播,使失信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受到市场性惩戒(市场交易、融资等)和社会性惩戒(社会谴责等);对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原标题:失信药企将进“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