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公墓不得超过0.5㎡

2012年10月31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微博

  公墓当距居住区500米外

  本报北京讯 (记者于梦江)民政部近日就《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意见稿严禁在下列区域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一)耕地、林地;(二)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三)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四)城乡高压输配电架空线的用地内。

  (原标题:公益公墓不得超过0.5㎡)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我国海监在钓鱼岛领海驱离日方船只
  • 【体育】NBA揭幕战-8时视频直播凯尔特人VS热火
  • 【娱乐】王石新欢4线女星进商界 为她烹红烧肉图
  • 【财经】潘石屹曝王石天天给女友做红烧肉 专题
  • 【科技】杭州免费向市民开放室外WiFi网络
  • 【博客】胡紫微:攻击王石是中国人仇富心态作怪
  • 【读书】揭秘:与中国交战的21国军队的下场
  • 【教育】“迷失”的高学历农村硕士:想做主人
  • 【育儿】英国6岁女童成功帮母亲接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