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汤洋)肖美玲、肖宏林、肖鸿琳、肖美令,竟是一个人,到底咋回事!
诈骗1200万元,改名潜逃7年,46岁的肖美玲最终还是没能逃出铁路警察的眼睛。
昨日,记者从沈阳铁路警方了解到,肖美玲落网后已经移交沈阳市公安局。
10月29日12时许,沈阳铁路公安处民警王洋和张浩在沈阳北站候车室安检时,发现一名中年女子与网上通缉的嫌疑人肖美玲相貌相似,当即将她拦下查验身份证。女子从包里拿出一张“肖宏林”的身份证,民警发现虽然名字与通缉嫌犯不同,但身份证号和住址都相同。民警立即与立案地沈阳市公安局联系核实,确认这名女子就是被通缉的肖美玲。
经审查,肖美玲交代,她今年46岁,家住辽宁东港市大东管理区。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间,肖美玲以东港一家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的名义,虚构资产总值和经营资质,与沈阳某公司经理纪某签订了“某果菜批发市场系统工程项目合作协议”和“某新村二期工程联建合作协议”,先后骗取纪某人民币1200余万元。
案发后,肖美玲畏罪潜逃,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上网通缉。
七年中,肖美玲先后更改自己的名字企图摆脱警方追缉,没想到还是被铁路民警认了出来。
随后,民警在肖美玲的提包夹层中又查出了“肖鸿琳”、“肖美令”两张身份证。
(原标题:诈骗1200万女子改名潜逃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