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一对夫妻离婚后,因为女方想买房但个人月收入达不到标准,于是和前夫一起隐瞒离婚事实,谎称结婚证丢失并补领结婚证,以夫妻名义顺利按揭买房。然而,当房产证要写上两人姓名时,女方竟到法院再次提出离婚,遭到拒绝,陷入尴尬境地。
离婚夫妻补领结婚证
吴先生与刘女士均系枞阳县人,二人于1995年登记结婚。2009年11月,夫妻俩一同到法院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同年12月,刘女士欲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但被告知必须有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证明。可是,刘女士根本达不到要求。刘女士“急中生智”,与前夫吴先生商量后决定,隐瞒已离婚的事实,谎称结婚证丢失,申请补领结婚证。于是,“夫妻俩”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核,很快为二人补发了结婚证。
产权登记受阻欲再离婚
刘女士以欺瞒手段补领结婚证后,顺利地办理了按揭贷款购房手续。为了避免今后发生产权上的争议,与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后,刘女士又要求吴先生出具了书面承诺书,声明上述房产归刘女士一人所有。办妥这些手续后,刘女士终于舒了一口气,
两人相安无事地过了两年。其间,吴先生已经另行再婚。与刘女士的关系,却因为种种原因,弄得很僵。今年上半年,刘女士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房产管理部门告知,拟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如果要登记在刘女士一人名下,必须吴先生到场签字认可。
刘女士只好再次寻求前夫吴先生的帮助。这回,吴先生不再像以前那样“好说话”。他断然拒绝了刘女士的请求。无奈之下,刘女士决定再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提供吴先生出具的承诺书为证,请求判决确认上述房产归自己所有。 [1] [2]
(原标题:离婚夫妻骗补结婚证后想离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