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可能已构成侵权

2012年11月01日06:19  华龙网-重庆晨报

  律师观点>

  “销售商品是合法的,并不是说就可以擅自使用商品的注册商标了。”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的张波律师说,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香奈儿公司有申明或规定,销售香奈儿商品必须获得授权。那么,商场可能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因为,注册的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未经授权是不能进行盈利为目的使用。重庆巨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义勇认为,如果注册商标是用于商品本身的介绍,可以理解为使公众了解与产品有关的真实信息,善意地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但是,张义勇强调说,如果商品的注册商标用在对公众销售商品的柜台上,就必须要首先取得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原标题:商家可能已构成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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