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建文 孙真真)聊天时攀来的“老乡”却在借钱后,忽然人间“蒸发”,债主姜某无奈之下只好到法院提起诉讼。虽然他最后赢了官司,却因被告下落不明而无法执行。
姜某是海淀区上庄镇的农民,曾在东北插过队。后与邻居老贾新娶的东北籍妻子王某熟识,并攀起了老乡。王某也与姜某的妻子认了干姐妹。
2011年年底,王某称其亲人在老家出了交通事故,向姜某借钱。姜某和妻子都很同情王某的遭遇,慷慨相助,借给王某10万元钱。谁知王某拿到钱后突然失踪了。姜某多次上门去找王某,其丈夫老贾也不知道王某的去向。无奈之下,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写的借款清单及证人证言。由于联系不到王某,法院以公告的方式送达了开庭传票,并在其后作出了判决。案件宣判后,姜某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却不知道如何执行,后悔当初轻信了王某的话。
法官就此提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在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是缺席审理的。一部分人不出庭是因为借钱不还、对不起出借人,还有一部分人是为了借钱后故意躲避。所以出借方应当让借款人提供担保后再考虑出借款项,避免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J178
(原标题:邻居聊成干姐妹借款之后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