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王彬)
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用于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的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重要骨干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左右,到2015年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到2020年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20%。
今后5年我省将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医药和生物产业、海洋开发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期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幅要达到25%以上。在新医药和生物产业领域,将面向健康、粮食、环境等重大需求,以新医药、生物育种、生物制造为重点,加强自主创新,推进产业化,促进产业集聚,打造生物经济强省。到“十二五”末,医药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4500亿元,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十二五”期间,我省将争取新建50个国家级平台,支持50家省级工程实验室参与省部共建,新建500家省级平台。
为确保任务目标实现,我省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进一步优化现有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每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不少于10亿元,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培育等。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上下配套联动的资金投入机制。
我省还将引导商业银行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模式。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的扶持,鼓励政策性信贷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境内外上市步伐,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特别是积极争取设立中央财政参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地方财政参股的创投基金。深入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依托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鲁南经济带等重点区域,发挥优质资源富集的优势,尽快建成国内一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
我省要求,各级政府应优先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供地,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原标题:每年至少10亿元扶持八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