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友
供暖不暖,冷气袭人不说,更让消费者心凉的是,一些缺乏诚信的供暖企业为逃避责任、减轻负担,千方百计钻法律空子,将责任转嫁给用户。那么,遭遇供暖纠纷之时,法律有什么样的说法?
暖气片放风阀漏水,损失只能自己担?
家住沈阳郊区的金女士由于楼上住户暖气片放风阀年久失修漏水,使得房屋地板、家具浸水。后与供暖公司联系,公司人员将位于楼道里的暖气阀门关闭才避免更大损失。经评估鉴定,金女士家的财产损失价值为1.27万余元。金女士找供暖公司赔偿损失,得到的回答是住户供暖设施不归公司所有和管理,出事自己担责;找楼上住户马某,马某虽深感内疚并表示歉意,但认为这是供暖设施的问题,自己从未改动供暖设施,不应承担责任。
说法:供暖公司的说法与法律规定相悖,是错误的。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供暖设施包括供暖热源、室内外管网及散热器。供暖设施由供暖企业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马某家的暖气片放风阀年久失修漏水,显然是供暖公司维护管理不到位或存在瑕疵,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马某曾私自改动过自家供暖设备及放风阀,那么在其无过错的情况下,不应承担楼下住户被水淹的损失。
供暖温度不达标,举证责任在用户?
赵女士居住在一个老旧小区,供暖效果一直不好。供暖公司曾派人检查过,认为与暖气管道年久有关,但又未到更换期,故未采取任何措施。2012年1月底,因室内温度一直在11度至15度(摄氏度,下同)之间,赵女士几次找供暖公司,还与邻居一起到市信访办反映,经市政府过问,供暖公司维修,赵女士家室内温度才基本达标。供暖期结束后,供暖公司集中清理欠费时,赵女士提出期间有2个月供暖温度根本未达标,拒绝支付这2个月的取暖费。双方协商不成诉诸法院,供暖公司提出既然赵女士认为供暖温度不达标,应提供证据证明,若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
说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实规定有“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原则,但举证的方式有多种,赵女士虽然未请求有测温资质的部门对自家室内温度进行测试取证,但她在自测室内温度后,几次找供暖公司,对供暖温度不达标提出异议,对此,供暖公司未能上门检查测试,直至赵女士与邻居上访,供暖公司才得以解决,这说明供暖公司已经认可了赵女士上访理由是成立的。那么,赵女士找供暖公司、上访对供暖温度提出异议后,其举证责任已经发生了转移,应由供暖公司承担温度达标的举证责任。如果供暖公司举证不能,则赵女士可以拒绝交纳供暖不达标期间的供暖费。
私换暖气片后漏水,供暖公司一概不担责?
今年10月27日,刘阿姨居住的北京某小区开始暖气试水,当日半夜自家暖气管漏水,室内家具、地板全部被水浸泡,墙面、家具受到不同程度损坏。事后,刘阿姨找到供热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供热公司以刘阿姨家曾私自更换暖气片为由,拒绝担责。刘阿姨则认为,自家去年装修之前特意咨询过供热公司更换暖气片的注意事项,今年初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曾上门检查、维修过暖气片,均未提及私换暖气片一事。那么,私换暖气片后漏水损失,供暖公司一概不担责吗?
说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用户因拆改室内供热采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该办法第13条同时规定: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建立健全供热运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下列规定:(一)……发现用户自用采暖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用户及时消除。刘阿姨更换暖气片之前曾咨询过供热公司,且换暖气片之后供热公司曾上门维修过暖气片,可见供热公司明知刘阿姨私自拆改暖气片,却并未按照规定书面告知她及时消除隐患,在供热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对刘阿姨及其邻居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入住率低是供热可以不达标的理由吗?
李先生所居住的绿洲小区是刚交付使用的新楼区。因入住户不足30%,供暖公司一直未予供暖,已经入住的居民经集体上访引起政府部门重视后,经协调,供暖公司方同意供暖,但考虑入住户少,供暖效果难以保障,所以在签订供暖合同时,特意写明:“因供暖不达标,公司不予以测温,不给退费。”李先生等住户同意并签字。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整个供暖期李先生等人家中的室内温度只有11度到15度,找供暖公司,回答是事先有约定,按约定不担责。那么,李先生等居民只能自认倒霉?
说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供暖公司与李先生签订的供暖合同中关于“因供暖不达标,公司不予以测温,不给退费”之约定,是减免自身责任的条款,明显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属于无效合同。目前城市供热条例中并未规定入住率的要求,李先生可依法要求供暖公司测温,如果测温不达标,可要求供热公司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供暖温度,并退还未达标期间的供暖费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作者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供暖不暖,法律帮你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