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1月17日电】重庆彭水县一男子不愿见母亲忍受伤病痛苦,禁不住母亲再三请求,将敌敌畏递给母亲助其“安乐死”。重庆市彭水县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孝子的行为是帮助他人自杀,间接故意地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2011年11月,彭水县连湖镇的朱婆婆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导致下肢受损严重,无法动弹,肇事摩托车随后逃逸。其子陈洪闻讯赶来后,背着母亲去了不远的乡镇卫生医院。但只住了1天院,医生对她的病情束手无策,陈洪只好把母亲抬回了家。
11月2日晚上,在母亲的哀求下,陈洪一冲动就把“敌敌畏”顺手放在母亲的床头柜上,第二天凌晨5时,他发现母亲已经死亡。该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陈洪为母亲寻求“安乐死”,主要原因是不忍看母亲受病痛的折磨,但陈洪的行为是帮助他人自杀,间接故意地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在法律上,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别人的生命。
(原标题:儿子助母安乐死 被法院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