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4日武侯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整治机动车“两乱”行为“百日行动”以来,市交警一分局、武侯区城管局和13个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大街小巷布点监控机动车“两乱”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共抓拍到19辆机动车驾驶员向车外“乱抛洒、乱丢弃”的违法行为,其中已有13名驾驶员来到市交警一分局接受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理。
在这次“百日行动”中,武侯区在利用驻点交警和交巡警力量,加大对责任路口、路段车辆“两乱”行为发现和处理的同时,充分发挥街面城管执法人员、环卫人员的监督作用,并在13个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抽调专人组成“两乱”治理摄录组,通过购买设备、集中培训后,每天对辖区内的“两乱”违法行为摄像取证,全方位、立体式地监控全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环线、城市干线、主要出入城通道、交通流量较大的次干道和临时机动车停车区域机动车的“两乱”行为。
“从目前处理的13辆机动车驾驶员乱抛洒、乱丢弃的情况看,他们大都是在路口等红绿灯和在堵车待行过程中将烟头、面巾纸丢向车外,或者是将口痰吐向车外。”市交警一分局警官李博告诫广大驾驶员,往车外丢弃烟头、面巾纸、塑料袋、吐口痰等不文明行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交警一分局针对驾驶人的“两乱”行为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34条第11项的规定,以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理。
交警部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利用手中的DV对机动车“两乱”行为进行有效举报,一经确认, 给予50元至100元奖励。对市民举报的违法行为,交警将指派专人对所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证据录入系统进入一般程序处理后,及时给有效举报的市民兑现奖金。
武侯区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武侯区与成都市交警一分局联合开展规范机动车停放行动。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规划审批的停车泊位,允许机动车占道停放:
(一)临时占道停车场:在道路上施划有停车泊位线(紫色、蓝色、绿色、白色)、有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牌、摆放有紫色方形锥形筒并有守车员职守;(二)公共临时停车点:在银行、餐饮场所等门前道路上施划有白色停车泊位线,摆放有黄色方形锥形筒;(三)机动车停放应遵循“线内停车、车头一致、停放有序”原则。
二、禁止机动车在以下道路临时停车:
(一)主干道和重点区域等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 (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三)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 (四)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
三、在没有设立禁停标志、标线的中小街道等可以临时停车,但临时停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二)紧靠行驶方向道路右侧顺向有序停靠,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三)临时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当场处罚或者拍摄取证后依法处理。
市民反响
全力支持
齐抓共管
“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由于极少数驾乘人员和市民的乱丢乱扔等不文明行为,致使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得不到尊重,城乡环境出现反弹现象,我不仅支持整治机动车‘两乱’,还要举报‘两乱’。”家住通祠路6号的居民陈明全对机动车 “两乱”治理行动表示赞同。
双楠街道菊乐路151号的居民周大军对该区整治机动车“两乱”违法行为举双手赞成,他表示将和几个有家用DV、而且热心公益的居民一起举报机动车驾乘人员“两乱”违法行为,“我们举报‘两乱’,不是奔奖金去的,就算我们拍的技术不好,达不到认定处罚的标准,也要呼吁更多的居民加入到举报‘两乱’行列中来,以此达到全民参与震慑乱抛洒、乱丢弃的违法行为。”王跃翔 本报记者 张渝
实习记者 周雪梅
(原标题:武侯加大机动车“两乱”治理力度 首批违法驾驶人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