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1月19日讯 记者黄洁 通讯员石岩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悉,原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外企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智公司外企服务分公司)的一名客户服务协理,利用其在该公司负责收集工资、社会保险等数据,并制作薪酬发放明细表的职务便利,贪污近104万元。经两审法院审理后,该客服协理被认定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三名同伙也因同一罪名分别获刑。
据了解,本案被告人柳迪原本是中智公司外企服务分公司的一名客服协理,主要负责收集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普泰公司)手机促销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数据,并制作薪酬发放明细表。利用这个职务上的便利,在2008至2010年期间,柳迪单独或者勾结中邮普泰公司员工,利用虚增、修改社会保险及工资表数据的方法,大肆骗取国有资产。在此过程中,中邮普泰公司上海地区市场督导员娄敏、天津地区市场部经理刘俊和经理助理韩寒均参与其中。终因柳迪及刘俊的行为被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发现而东窗事发。
据统计,整个过程中,柳迪个人单独骗取的公款就达到82.8万余元,伙同其他三人骗取的公款约为21万元。
两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柳迪等四人均构成贪污罪,其中柳迪为主犯,其余三人为从犯。据此,依法判处柳迪有期徒刑11年,退赔中智公司47万余;其余三人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处罚。
(原标题:原中智公司客服协理因贪污获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