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有偿组织顶岗实习
职校学生不能当廉价劳动力
教育部日前组织制定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指出,不得安排中职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根据规定,目前存在的个别学校与中介联手榨取学生利益、将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打短工”等乱象,有望得到解决。
第一责任人是校长
应选择安全防护条件完备、专业对口的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规定指出,学校要明确管理顶岗实习的工作机构,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业学校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未成年学生还应提供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并经学校备案后方可进行实习。学校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学校举办方进行管理。其中行业部门举办的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行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管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举办方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
实习环境安全健康
不得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的劳动
近年来,个别学校与中介联手侵害学生权益的消息屡见报端,有的学校为了榨取学生用工报酬,甚至强制学生实习。规定要求,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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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部:中职学生不得酒吧等实习 禁当廉价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