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建伟)2013年起,安阳市2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经省残联审核批准后,可获得每年元的补助。
李海平是滑县郑家庄村村民,因小儿麻痹症落下3级肢体残疾,一家四口住在40平方米的老房子里,生活很拮据。了解到他家的情况后,文峰区残联为他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
为了解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状况,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实行信息化管理,文峰区残联组织各镇、涉农办事处开展了农村贫困残疾人状况摸底调查工作。
经过一个月的调查,文峰区共有22000余名农村残疾人,目前共有1200余名残疾人被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有1400名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
据文峰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发现,农村残疾人中大部分都存在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因病、因灾、缺技术、缺劳力等致贫情况。在对他们进行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社会扶助等救助的同时,根据全市统一安排,自2013年起,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扶养)的重度残疾人将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最高补差予以救助,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残疾达到2级以上者),经省残联审核批准后,可获得每年500元的补助。
符合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即一级、二级视力残疾,一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和一级、二级精神残疾,.没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扶养),残疾人本人(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者可由直系家属代理)可以向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发放“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源自河南法制报
(原标题:安阳2级以上重残人员明年起每年可领5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