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
从各地统计局获得的数字,24个地区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超过了全国水平,28个地区的增速跑赢了当地的GDP增速。(11月20日《人民日报》)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7.7%,城镇居民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收入增长高于GDP增速2.1个百分点。在经济增速下降的情况下,居民收入却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这种现象在世界各国都是罕见的,实属不易。
在高兴的同时,还应该客观看待和分析。比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但是,城乡、东西部的收入差距仍然很大。从地区分布来看,收入排在前三位的省份均在东部地区,而后三位的省份均在西部地区。在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用人均收入来分析往往反映不出真实收入状况。因为,在人均收入以下的群体人数较多,人均收入正好掩盖了这部分低收入群体的境况。
对于居民人均收入对比的参照物,最常用的有两个指标:一是与GDP增速对照,二是与消费价格指数,即CPI对比。与GDP增速对比,能够看出居民收入是否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看出经济发展成果让百姓共享的程度。与消费价格指数对照,能够看出居民收入增长是否超过了物价增速,从而辨别居民实际收入特别是收入代表的购买力大小状况。
居民收入增速超过GDP增速说明经济发展成果让百姓分享的程度正在提高。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长期以来居民收入增速没有跑赢GDP增速,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增速是恢复性的。同时,这并不仅仅是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的结果,其中也有前三季度GDP增速回落等因素。
居民收入增速对比应该科学合理。除了与消费价格指数、GDP增速对比外,更应该与财政收入、税收增速以及资本所得率对比。这样才能真正反映出居民收入在经济增长中的分配占比。我国居民收入、劳动者所得增速长期低于国家财税收入和资本所得增速,这也是我国分配不合理的表现之一。
因此,不能因28个省份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增速而沾沾自喜,应该继续较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下大力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使得经济发展成果更多让广大百姓分享。
(原标题:客观看待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