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综合消息 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的一辆公务车,在武汉期间,车上有人往车窗外乱扔烟头,武汉市城管局19日发出《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要求违规车主7天内来接受处罚。
武汉市城管局通报说,被抓拍到的这辆外省公务车。10月22日下午4点半,该车行驶至武昌小东门路段时,一个烟头从该车驾驶座后面的车窗向外抛出。这一幕,恰好被市民杨先生抓拍到。随后,经过交管部门认定,该车为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的一辆公务车。
19下午5点多,记者几经周折,终于与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取得联系。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好像是我们局的车,但还要调查后才能最终证实。”并解释说:现在还未接到武汉市城管局发来的《告知函》。 武汉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估计还未到达。
(原标题:武汉城管局跨省发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