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19日,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31个省(区、市)全部公布了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24个地区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超过了全国水平,28个地区的增速跑赢了当地的GDP增速。
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统计数据,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天津、山东这8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最高,为30205元,是目前唯一突破3万元大关的地区;北京排第二,为26948元;浙江位列第三,为26682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前三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019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7元,同比名义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2.0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3534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7%。可见,总体来讲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超过了GDP增速。
从31个省(区、市)公布的数据来看,北京、河南、黑龙江等28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均跑赢了当地的GDP增速;重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则与GDP增速持平,同为13.8%,而西藏、天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低于其GDP增速,这与西藏、天津GDP增速较快有很大关系。
(原标题:山东可支配收入全国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