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1月20日讯 (记者江丹通讯员李明君 崔建国)近日,济南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因非法集资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该公司曾以高于银行8倍之多的利息非法吸收300多户公众存款,募集资金1700多万元。
2000年,济南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吸收社会资金促进公司发展为名,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并承诺“月息5%,3个月后返还本息”。在当时高于银行8倍之多的利息诱惑下,仅仅半年时间,该公司便非法吸收300多户公众存款,募集资金1700多万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该公司并未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投资正常生产,而是用于偿还前期贷款等其他内容。难以偿还的利息越滚越大,财务亏空也越来越大,资金链断裂,最终案发。
法官说,非法集资行为未经国家金融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私自吸引公众存款,相当于私设“银行”。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呈多发态势。据其调查分析,银行信贷政策调整、高息诱惑是重要原因。
据法官介绍,事实上该公司专门发展大批业务员从事非法集资。业务员每拉到一笔存款,可以“宣传费”的名义从中提取20%的抽成。初时,该公司兑现及时,高额利息准时转入存储者账户中。不少存储者看到轻而易举即可获得暴利,便会继续追加投资,直至案发。法官提醒,市民在寻找投资创业渠道时需谨慎,切莫因高息诱惑而上当受骗,最后血本无归。高于银行8倍利息募集资金
(原标题:高于银行8倍利息非法集资1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