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 宦小淮)按照《四川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关于完善药品安全执业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制定贯彻意见,要求从2012年11月起新开办零售药店必须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已开办的零售药店凡涉及变更许可事项,必须具有在该零售药店注册的执业药师。
据了解,自贡市将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在营业时间必须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安全用药环境。
(原标题:药店要开张 执业药师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