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先后两次酒驾摩托车被查获的陈宏被拘留。
华西都市报讯(邹平记者向鹤玲摄影雷远东)11月2日晚8点左右,陈宏(化名)和朋友在成都市武侯区西南食品城附近喝酒后,骑摩托车去女友家。途中遇上成都交警一分局四大队民警设点检查酒驾,他被查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随后,民警查实,今年春节期间,陈宏曾因酒后驾车被挡获,被予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半年的处罚。今年6月,暂扣期满后,陈宏回到仁寿老家学习,并重考了理论,再次取得驾驶资格。
“平时上班我都骑电瓶车,摩托骑得少。”昨日下午,陈宏在成都交警一分局讯问室里说,第一次酒驾是自己一个人喝的酒,第二次酒驾是跟朋友喝酒,两次都是喝的泡酒,都喝了二三两,“喝酒的地方,距离目的地不到1公里,想到很近才骑摩托车的。”
昨日下午,陈宏因酒驾被处罚后“故伎重施”,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和吊销驾照、罚款1000元的处罚。
(原标题:驾照遭耍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