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期,青年女教师李某参加四川南充主城区教师公开招录考试。“我以总成绩第三名入围体检,在指定的初检、复检医院均查出‘梅毒血清试验阳性’;我自己先后找了三家三甲医院检查,结果证明我从未感染梅毒。人事部门根据复检结果对我‘不予录用’。我便将复检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及经济损失。”记者了解到,李某的诉讼标的为100500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公开赔礼道歉。
顺庆区人社局副局长杜标前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入围者的体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的。杜标称,鉴于李某在复检时查出“梅毒血清试验阳性”,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之规定,决定不予聘用。杜标同时介绍,李某淘汰出局后,其所报考的岗位,已由其他合格者递补。“接到李某的投诉之后,我们专门与复检单位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沟通,对方将当时各个复检者的血样送成都一家司法鉴定中心,检查结果表明,李某的梅毒血清试验依然呈阳性。当然,即便是其呈阴性,这也不是复检结果了,不会被我们认可的。”杜标保证,此次顺庆城区的教师公招没有猫腻。成都商报
(原标题:健康女教师公招体检显示染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