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五洋公司被控用工业盐水制造酱油,销售额达1588万元,总经理受审时爆料
羊城晚报佛山讯? 记者黄晓晴报道:威极工业盐酱油案牵出佛山、江门、中山及珠海多家问题调味品生产企业,20 日,又有企业被曝使用了用工业盐水制造的酱油半成品,其中包括赫赫有名的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
20 日,使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成品、半成品的三水五洋调味品有限公司(下称“五洋公司”)总经理林新光,工业盐水经销商张应成(音),提供工业盐水的国有企业三水联合盐矿开发公司(下称“三水联合盐矿”)总经理唐平山、经销部负责人陈武斌(音)在佛山中院受审时,供称其产品卖给了致美斋等知名企业。
一年运出1万m3工业盐水
五洋公司成立于2000 年,这家比威极公司更名不见经传的调味品生产企业,却制造了更为严重的工业盐水事件。
据指控,2008 年5 月, 林新光成为五洋公司总经理后,该公司正式生产食用酱油。酱油生产需要用食盐,每吨120 元左右,为了节省成本,2011 年,林新光找到员工张应成商量购买工业盐水。
检方指控, 三水联合盐矿经销部负责人陈武斌请示总经理唐平山后, 同意张应成成为经销商,从联合盐矿运输工业盐水。
成为经销商后, 张应成先用一辆运输车从三水联合盐矿运输工业盐水, 每立方米价格为50 元-60 元。随后张应成将工业盐水转卖给林新光,每立方米加价10 元-60 元。检方指控,除供应林新光外,陈武斌、张应成还将工业盐水运输给其他食品企业。据查,从2011 年3 月至今年年初,张应成共从三水联合盐矿运出超过1 万立方米工业盐水,平均每月1000 立方米左右。
林新光当庭表示,曾在鹤山市东古酱油厂承包了一条生产线,主要是对掺杂过工业盐的酱油进行勾兑、压榨,让酱油里面的氨基酸含量高一点,看上去质量更好一点。制好的半成品卖给了广州、中山、江门等地多个酱油厂家,包括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及中山市中邦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检 方称, 从2011 年1 月至2012 年3月间,五洋公司使用工业盐水制成的酱油成品、半成品的销售金额为1588 万多元。
检方认为,林新光、张应成、陈武斌、唐平山四人无视国家法律,在生产酱油类产品中掺入不符合酱油生产行业标准的非食用原料,其行为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家公司到底有无关系?
检方指控,唐平山、陈武斌明知工业盐水不得用于食品生产,仍卖给经销商转售给食品生产企业,是案件中的共犯。检方还指控, 陈武斌参与了其中的利益分成,陈武斌与张应成及另外一名运输司机约定,每运输、转卖一车工业盐水,从中收取每车100 元的费用,三人分摊。
陈武斌、唐平山在法庭上极力撇清与五洋公司的关系,同时两人均认为自己无罪。“我们与五洋公司没有任何业务来往,也不知道张应成是五洋公司的员工,他们拿到工业盐水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
陈武斌说,他当时被张应成欺骗。张应成说自己有一家做净水器的化工厂,生产过程中需要工业盐水,于是他先后两次前去化工厂考察,并向唐平山作了口头汇报,将工业盐水卖给张应成,没想到张应成会倒卖给五洋公司。
针对以上辩解,检方用证据回应。一组证据是,佛山质监部门查出,三水联合盐矿账户中有两笔账是由五洋公司账户转入。“既然没有业务往来,为什么会有资金进出? ”
另外,张应成供述称,陈武斌参与工业盐水倒卖生意中的利润分成,他也见过唐平山本人。
致美斋回应:
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昨晚,致美斋相关负责人对羊城晚报记者回应:致美斋所购进的所有原材料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目前,致美斋所销售的产品也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孙晶)
揭秘
设经销商制度 实是逃避风险
张应成的辩护人辩称,张应成若有罪,与“经销商制度”关系很大。2008 年以前,三水一些盐矿开发公司存在将工业盐水销售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情况,后来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为转嫁风险,提高工业盐水销售量,三水联合盐矿设立了经销商制度。
庭审中曝出的内幕显示, 三水联合盐矿在经销商资格审查中纰漏百出。张应成声称运输的工业盐水将提供给高明一家化工厂, 并提交了这家化工厂的营业执照及有其法人代表签名的证明文件,以此获得经销商资格。但可笑的是,高明这家化工厂的法人代表在向侦查机关的供述中称, 化工厂从未使用过一滴工业盐水,也未曾与张应成有过合作。
另外, 三水联合盐矿在审查工业盐水的流向及用途时较为马虎,例如,盐矿职工跟踪张应成的车时, 只确认车辆进入高明这家化工厂后就离开, 应该进行的电话访谈及现场考察均未真正进行。
四名被告中,仅张应成一人认罪。他在受审时说:“据我所知,是他们(三水联合盐矿)以前被工商处罚过,所以不敢直接卖, 只能通过中间商来减低自己的风险。”张应成还在供述中提到,成为经销商后, 陈武斌还向他提供了几个开平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联系方式。
(原标题:三水五洋公司总经理:部分工业盐酱油卖给致美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