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 实习生 李朝星)近日,石市人民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医保中心签署《关于在医保基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确保基金安全。
按照要求,市卫生局要重点预防失职渎职,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市医保中心要重点预防异地报销审核时,数据不真实、医疗的不合理及过度医疗等问题。定点医疗机构要重点预防病人住院不规范、不合理,重复住院、假住院、假检查,用药指征掌握不合格、治疗不规范、过度医疗,医务人员收入与用药数量挂钩,财务不规范、不合规等骗取套取医保基金情况的发生。
为确保基金安全,有关部门将实施阳光管理,建立预防监督机制,重大事项要在本单位内部局域网上开辟重大事项公告网页,或者用其它方式对本单位重要事项进行公告。
(原标题: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