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相关部门决定从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
专项检查中,对存在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检查中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原标题:恶意欠薪 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