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秦谦报道:为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居民办理部分有关涉房事项,经清理后,南昌市房管局将下放城区(开发区)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20日了解到,下放的审批事项有业主委员会备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初审等8项。市级审批的保留7项,并限制了办结时间。
下放各区(开发区)的8事项分别为: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业主委员会备案、城市房屋(住宅)出租或者转租登记备案审查、房屋住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审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审批的初审;房屋非住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主要为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7个保留市级房管部门审批的事项中,即日可办理的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含项目手册、项目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城市房屋出租或转租登记备案审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和三级资质核准(含三级暂定期)、商品房预售许可分别为4、5个工作日内。二级及二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资质初审4日内、登记备案即日办理)。另外,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批准,其中转让一项限5日(不含现场勘查、测量公司测量、评估机构评估以及市政府审批时间),由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审核。
(原标题:下月起经适房廉租房由所在区房管局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