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亿元实施土地收购

2012年11月21日07: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龙华一处新平整的土地 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摄

  面对缺地,走出“土地整备”新路;2.53平方公里储备土地已完成确权

  羊城晚报记者 陈骁鹏

  深圳市20日召开土地整备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12年6月底,深圳全市累计已整备完成的用地规模46.85平方公里,验收通过的土地整备规模为41.80平方公里,其中1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优质用地占总用地的96.4%,实际出让的土地整备规模5.1平方公里,相当于2011年全年出让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了产业用地和公共配套、交通及市政设施用地,支撑了50多个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落地。

  按照计划,下半年深圳市仍需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9平方公里用地。据悉,深圳已完成了2.53平方公里储备土地的确权发证,土地价值约为580亿元。

  240亿融资框架做后盾

  记者了解到,在土地整备过程中,深圳克服储备土地权属混乱、经济关系复杂的困难,完成了2.53平方公里储备土地的确权发证,土地价值约为580亿元。

  目前,深圳市级土地投融资平台运行顺利,已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及平安银行签订了共240亿元的融资框架协议。

  截至2012年6月底,深圳市土地投融资平台已累计向坝光精细化工园、华星光电周边配套项目、坪山国家生物医药基地、莲塘口岸和金沙社区等64个土地整备项目拨付资金43.67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共计9.85亿元,银行实际放款为33.82亿元。

  在20日的会议上,深圳还与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的“银团”签署融资合作协议。

  去年深圳未现一例强拆“2011年度,深圳市未出现一例强拆。”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说,土地整备是土地资源紧张之下的“产物”,之前深圳一直是以房屋拆迁“一条腿”走路,现在转向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两条腿”走路。土地整备作为一项制度创新,从突击走向常态,从被动走向主动,从零星走向整体。

  “我们边试点、边摸索、边总结,逐步填补土地整备的政策‘空白’。”王幼鹏说,深圳起草了《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送审稿)》,已上报市政府审议。还制定了《储备土地登记规程》,为储备土地的确权发证提供基础。

  此外,为加强土地整备资金的规范管理,深圳起草了《深圳市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土地整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目前已印发实施。为指导各区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还起草《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引》和《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程序》,已发布实施。

  下半年释放19平方公里

  按照2011年和2012年度土地整备规模共计65平方公里的要求,今年7月至12月,深圳市仍需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9平方公里用地。

  “2012年安排10亿元,对城市旧工业区、低密度功能区实施土地收购。”王幼鹏透露,《2012年度土地整备计划》还包括房屋征收专项计划和整备资金管理专项计划。2012年,安排房屋征收及建设用地清退项目81个,年度资金52.70亿元;安排土地投融资利息支出9.2亿元;计划安排2平方公里储备用地用于抵押融资,土地评估总价值为350亿元。另外,2012年安排1.25亿元用于储备土地管理和简易整治工作。

  土地整备“风险系数很高”

  相关部门负责人称:通过一系列制度减少腐败产生的土壤

  “土地整备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有利益的调整,业务链条长、涉及资金量大,与老百姓和整个社会息息相关,风险系数很高。”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说,土地整备战线的工作人员,要始终把以廉洁自律作为生命线、生死线,在思想上不放松,在行动上不犯错。“即要整备出地来,又要确保我们自己安全。”他强调,“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保护我们的干部,减少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专项清理国有储备用地违规

  分批次、有计划地纳入土地整备

  深圳市市长许勤强调,目前国有储备用地管理已经纳入土地整备工作的大框架中进行,深圳要全范围开展政府储备土地的专项清理行动。他表示,针对权属清晰、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储备用地上的违法违规侵占,要加大执法清理力度,加强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储备土地,要分批次、有计划地纳入土地整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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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确权后遭撤

  权属争议变行政诉讼

  

  深圳小产权房确权备受关注 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摄

  官方律师称撤销确权文件“不代表判定争议房产归属”

  羊城晚报讯记者陈骁鹏报道:深圳一栋村民宅基地上兴建的私房(俗称小产权房)因权属争议引发纷争,政府部门对其首次确权后,又以一纸《撤销决定书》撤销了已经颁发的“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决定书”(相当于农民房“房产证”),从而引发了行政诉讼。20日,这起行政诉讼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上诉人要求撤销这一《撤销决定书》。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深圳福永原住村民陈祥夫妇在1947年到香港谋生和定居。1992年因其家乡深圳市福永镇福永新村的祖屋倒塌,他们便回深圳重建祖宅。为便于申请办理两栋私房的产权登记,其中一栋使用陈祥的名字申请兴建,而权利人则登记在其妻子曾焕章的名下,建成后赠与其子陈锦光。由于陈祥全家在香港定居,他们决定将建房的钱交给在家乡的亲妹妹陈容欢,全权委托其负责重建事宜。

  陈锦光称,1993年房子建成后,其姑姑陈容欢提出借一间房子给其女儿梁彩铃居住,梁可同时代为照看这栋房子,经陈祥同意后,梁彩铃和其丈夫陈锦明入住并管理这栋房屋,其后一直没有归还房屋使用权。

  2002年,深圳宝安福永镇开始处理历史遗留的私房问题,陈祥回乡办理私房产权登记,决定将房产赠给小儿子陈锦光。之后,陈锦光按照当时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的有关规定,经过申请并经宝安福永街道处理办批准,福永新村二巷10号取得深圳市宝安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决定”,后于2007年取得深圳市国土与规划委员会颁发的房产证件。

  随后梁彩铃和陈锦明夫妇向福永街道两规办提出,陈锦光拥有的争议房产“房产证”等文件的“宗地四至与现实不一致”,并提出房产不属于陈锦光。

  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两规办在2010年12月1日作出了撤销编号为2006-02A01193的《深圳市宝安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决定书》的决定。陈锦光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一《撤销决定书》,该案一审在南山区法院开审,起诉方陈锦光败诉。20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庭审中被诉方宝安区政府福永街道代理律师表示,陈锦光这一争议房产确实存在房产证的宗地四至与现实不符等情况,遂作出相关撤销决定,但不代表判定争议房产的归属。

  (原标题:深圳10亿元实施土地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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