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解读
本报记者万静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对外披露,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1年来,针对美国、欧盟等成员国对中国采取的贸易措施累计主动起诉了11起案件,目前,这11起案件中已经有8起有了最终的裁决和结果,中方多数案件获得胜诉。
据沈丹阳介绍,在诉讼方面,中方主要运用两种方式来维护国家利益和中国产业的权益,第一种是运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对在双边贸易磋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以及对一些国家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告到WTO。第二种方式是中方支持中国企业运用法律程序挑战不公平的措施。
据悉,在运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方面,不少案例中方观点获得支持。在诉美国四项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中,WTO上诉机构澄清了“公共机构”和“双重救济”含义,裁决美国对中国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违反规则。一是不能随便地把中国的国有企业说成是公共机构。二是不能双重救济。美国实施反倾销、反补贴,经常用的是双重救济的措施。WTO上诉机构都明确美国的这两个做法违反世贸规则,美国不得不修改其国内立法。
沈丹阳说,在诉美国禽肉限制措施案中,专家组也全面支持中方主张,裁决美国限制中国禽肉进口的立法违反了世贸规则,美国被迫废止相关立法。
此外,在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中,上诉机构裁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有关单独税率的规定违反WTO反倾销协定,欧盟同样被迫修改其反倾销条例,降低对我紧固件产品的反倾税率,并表示将复审其他52项涉华的反倾销措施。
对中国企业在相关贸易救济调查国内提起的司法诉讼,沈丹阳今天也披露中方取得了许多有利的判决结果。除了奥康鞋业公司诉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外,以宝诗曼公司为代表的四家中国企业诉欧盟皮鞋反倾销案,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诉欧盟“草甘膦反倾销案”,也都获得完胜。
沈丹阳还表示,目前,商务部在争端解决案件中,不断加强与中央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产业行业中介组织及有关企业等各方积极合作,综合应对各类贸易争端案件,构建群策群力、相互协作的争端解决应对体系。经过十年来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积极参与,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案件机制,增强了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能力。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原标题:中国向世贸起诉11起案件多数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