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通讯员 李涛 谢婷)探视权纠纷一直是执行案件中较难执行的案件类型。记者昨天从福田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成功促使申请执行人周女士和被执行人尹先生非婚生子探视权执行案和解,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20余天。
2002年,周女士和尹先生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生育一子小童,2004年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小童由尹先生独立抚养、教育,尹先生支付周女士10万元作为补偿,周女士可探望小童,并约定了探望次数与时间。此后,周女士认为每年的探视次数太少、时间太短,向法院提起诉讼,福田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周女士每月可探视小童一次,每次探视时间为一天,每年的寒暑假有权与小童共同生活一周。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决定以保证小童健康成长为突破口,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周女士和尹先生终于就小童的探视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均表示满意。
(原标题:探视起纠纷法院促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