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保险合同称不算大病却损害投保人权利

2012年11月21日08:39  每日甘肃网

  判了这些都得赔

  保险合同称不算大病却损害投保人权利

  商报讯(记者宋芳科)嘉峪关市民姜女士身患心脏瓣膜疾病,接受开腔手术治疗花费8万余元,可是投保的保险公司却以其患病不属于大病范畴而拒绝理赔。

  昨日记者从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获悉,虽然姜女士所患疾病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10种大病范畴之内,但是法院认为一般投保者并无医学知识难以区分大病,而保险公司限定大病虽然免除自身责任,却也损害了投保人权利,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理赔姜女士2万元。

  (原标题:嘉峪关:保险合同称不算大病却损害投保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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