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11月20日,省教育厅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办法》,其中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人员均应取得考籍,考籍有效期为5年,高中生省内转学重建考籍 。《办法》自 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即高二)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 2013年1月12日至17日举行。
根据《办法》规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人员均应取得考籍 ,考籍有效期为5年。具有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经省教育厅确认并缴纳相关费用后获得考籍,考籍号与学籍号相同。除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外其他各类人员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可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籍管理机构单独申请注册考籍 ,考籍号参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编排方法编排。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本省内转学需重新建立考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转往外省、退学或死亡,经转出(原就读)学校和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注销考籍 。在校学生休学,保留原注册考籍 ,不计算考籍有效期;复学后继续计算考籍有效期,可随复学年级报名考试 。休学前已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考籍有效期内有效 。
另外,每次考试报名开始后,在本次考试成绩下发前,停止办理考生考籍变更手续。考生考籍一经变更,原考籍号作废,不得重新启用。未进行过考籍注册,或者不符合转学、休学、复学、退学要求的学生不能办理考籍变更。
记者了解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 、B、C 、D 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 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 ,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B,达到60%至74% 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 ,D 为不合格等第。
另外,高中在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分修习成绩均达到毕业要求,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合格证》。其他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统考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可认定为具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书》。考生在考籍有效期内参加重考的,可换发学业成绩合格证书。
(记者 王荣)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原标题:普高考试管理办法明年施行 省内转学得重建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