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贤淑
晚报讯 挤占挪用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最高将被罚3万元。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该法规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法规规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56个小时,提供各类公益性文化服务,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其中,“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应遵守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德,避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以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可向文化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予以处理”的条款,意味着以往社区中常见的跳舞放高音喇叭扰民等现象,可直接被居民投诉,并将被依法处理。
胆敢挤占、挪用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由文化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原标题:挤占挪用社区文化设施最高罚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