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1月21日(通讯员 彭瑾瑜 陈小玲)2012年11月20日因为非法经营“六合彩”业务,株洲县两男子贺某、颜某被株洲县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起诉至法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院的惩罚。
据查:2009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贺某、颜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以投注金额的11%作为下线的佣金发展下线齐某、龙某、张某、李某、刘某等人,并利用“六合彩”网站擅自销售“六合彩”,将投注金额上投给杨某(在逃)等人以获取12%的佣金。2009年下半年至2012年4月间,贺某采用电话报单、银行转账、网络投注等形式收受其下线投注近60万元,颜某通过接受他人网络投注收受下线投注近2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贺某、颜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销售“六合彩”,并以投注金额的11%作为下线的佣金发展下线,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起诉至法院。
(原标题:发展下线非法经营六合彩 株洲县两男子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