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运爆炸物 男子陷囹圄

2012年11月21日16:47  北方新报 微博

  一男子为赚取运费,帮人非法运输雷管、炸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月21日晚,宁夏籍男子李某驾驶一辆陕字牌照的面包车来到巴彦淖尔市大佘太境内装好20箱炸药和663发雷管欲运回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某黑煤窑。次日凌晨4时许,李某所驾车辆途经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武家塔堵卡点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后被刑拘。3月30日被依法逮捕。随后,伊旗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李某犯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向伊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伊旗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 杜志平 李向龙)

  (原标题:偷运爆炸物 男子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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