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南通11月21日电 记者丁国锋 见习记者马超 通讯员顾建兵 为贯彻落实南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11月21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南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共有22条具体举措,内容包含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沿海开发建设,服务科技自主创新、促进竞争实力提升,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社会文化发展、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服务民生幸福工程、保障居民收入增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助推生态城市建设等八个方面。
《意见》要求加强对滨海园区与通州湾开发,洋口港区、吕四港区、海门港区综合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矛盾纠纷的预判防控,强化对征地拆迁单位、部门的法律服务与指导,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是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举措。《意见》规定,要依法加大对农村规模农业、特色农业等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注重把尊重善良风俗与提倡科学文明相结合,通过诉调对接、巡回审判、公开宣判等方式,倡导农村文明新风尚,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为建设“民富、村美、风气好”的基本现代化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
(原标题:南通中院出台22条意见服务基本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