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1月21日讯 记者周芬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发布《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稀土资源开采监管、稀土采选及冶炼环保技术改造等将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按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以奖代补、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对已整体完成稀土开采监管系统建设的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对稀土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研发及高端应用技术研发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无偿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的50%。对稀土高端应用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资本金投入额度,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20%。
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评审、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并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与计划严重脱节的,财政部将收回部分或全部专项资金。同时,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下一年度不再对项目单位继续安排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对项目评审中有关专家和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原标题: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