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深圳11月21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钟如君 深圳市一男子一年前曾因琐事与一家玩具店店主产生纠葛,一年后为报复对方多次从高空向其经营的玩具店投掷石块。近日,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法院对这名男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作出有罪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被害人沈某曾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鸣乐街经营“城市王子”玩具行,因摩托车拉客抢生意而与被告人王某青产生纠葛。今年1月10日21时许,王某青来到“城市王子”玩具行对面楼顶,连续多次从楼顶向玩具行门前投掷石块,严重威胁过往行人、相关商户的生命健康及公私财产安全。王某青的举动被沈某的弟弟沈某山及时察觉,沈某山随即与沈某赶往现场将正在该楼3楼楼梯间匆忙下楼的王某青抓获。在此之前,玩具店前多次遭人投掷石块,顾客停放在玩具店门口的宝马车亦被石块砸坏。
(原标题:深圳一男子报复他人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