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三亚11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邓松)11月21日,包工头陈凤清带着数十名工人在南新农场一处已竣工并入住的楼房处讨要工钱。据陈凤清介绍,这处楼房的3户房东拖欠他的工程队50多万元工程款。但房东却表示,是该工程队工期一拖再拖,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辖区派出所民警表示,双方曾因此产生纠纷,建议双方通过法院处理。
2011年5月19日,陈凤清承包三亚南新农场黄梁河、许俊亮、陈少波的旧房改造工程,将他们的旧住宅楼拆除并盖新房,陈凤清与3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依照合同约定,每栋房屋为六层,每套面积约180平方,共计4000平方米左右,工期为5个月。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交由陈凤清负责,每平方米价格为1130元。房东需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完成面积结算。
陈凤清表示,由于考虑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签约后不久,他就与3位房东签订补充条款,将原来约定2011年10月19日的竣工时间延期至同年11月4日。然而11月8日,其中一位房东许俊亮出具一份建房合同通知,要求终止合同,原因是未按规定时间完工。
对此陈凤清解释称,工程早就已经结束,许俊亮11月8日就已经开始进行装修。另一名房东黄粱河因为建房,将邻居围墙弄倒,产生纠纷,从而导致耽误20多天工期,他也因此为房东承担了35万元的赔偿。陈凤清告诉南海网记者,他按照合同规定为3位房东建完6层楼房,3位房东却又提出加盖一层。由于房东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在楼房主体建筑完工后,双方产生纠纷。
陈凤清说,目前,许俊亮、黄梁河、陈少波还分别拖欠他工程款19万、14万和24万元。
为核实事实真相,南海网记者找到了房东许俊亮及黄粱河。他们对于拖欠工程款一事予以否认,并表示,每一层完工后的第二天他们就会支付工程款。产生纠纷的原因,正是因为陈凤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许俊亮介绍称,他因为施工队工程拖沓,均因陈凤清的求情有所宽容,2011年11月8日发出终止合同后,因为陈凤清承诺于同年12月25日完工,他才予以宽限,但到了约定时间时,楼房工程仍有一大半没有进行。为此,他才终止合同。但不曾想因此产生纠纷,陈凤清携带工人想打他。而这些在辖区南新派出所都有记录。
黄粱河则表示,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施工阶段,一切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陈凤清负责,围墙倒塌就是因为施工队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赔偿也应由陈凤清承担。“35万元是我先垫付的,我当然要扣在工程款里。”黄粱河表示,他没有拖欠工程队一分钱,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诉至法院。
尔后,南海网记者从南新派出所了解到,2011年12月底,陈凤清与许俊亮的确因建房的相关事宜产生矛盾。由于涉及合同纠纷,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原标题:三亚工程队称房东欠50万工钱 派出所建议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