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今后驾驶假牌假证车上路将被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2012年11月21日23:39  大江网

  大江网讯 戴伟、记者欧阳远媛报道:11月21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交管部门获悉,为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涉牌涉证行为,即日起,交管部门将对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17类严重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一律执行上限罚款处罚标准。今后开假牌假证车上路将面临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

  此前,南昌对遮挡号牌等一般性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罚款200元,扣6分;涉及套牌的,罚款2000元,扣12分;涉及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在此基础上追加行政拘留处罚。

  但从即日起,按照公安部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要求,南昌公安交管部门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对严重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一律执行上限罚款处罚标准。与此同时,交管部门加大涉牌涉证整治力度。

  据悉,此次涉及严重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处罚的共有17类。处罚标准为: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5000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罚款2000-5000元;

  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

  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

  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拘留10日以下,罚款1000-3000元;

  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拘留10日以下,罚款1000-3000元;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拘留10日以下,罚款1000-3000元;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拘留10日以下,罚款1000-3000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罚款2000-5000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罚款2000-5000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罚款2000-5000元。

  (原标题:南昌:今后驾驶假牌假证车上路将被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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