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苏海强)11月19日~20日,市消委会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在深圳合作举办了2012年产品与服务比较试验(深圳)研讨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红艳在会上希望市消委会借鉴德国、香港比较试验的经验和做法,促使企业生产更加优质的产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深圳消费者和欧洲消费者一样幸福。
比较试验是被世界众多国家广泛采用的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有效途径,也是消委会提高公信力、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通过对比较试验结果的公布,消费者能够清楚获取关于商品质量和价格的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符合自己特定需求的购买决定,还能够鼓励优质产品的生产者,敦促其他生产者提升产品品质,从而促进行业发展。
研讨会上,德国商品检验基金会和香港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德国、香港商品及服务比较试验的情况及经验做法。据了解,1982年10月13日,中德两国政府签署了技术合作总协定, 2008年12月16日签署了中德两国政府补充协议。其中,消费者保护子项目在国家层面的合作伙伴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地方层面的合作为深圳、青岛。近三年来,在消费者保护方面,该项目组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了“消费者咨询人员培训班”、产品责任法规研讨会、中德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沟通技巧培训班、中德可持续消费交流会等活动。
(原标题: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