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军平
本报讯(通讯员赵军平)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检察院今年以来在开展“另案处理”专项活动中,针对涉案在逃人员较多的问题,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合制定督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规劝书》和《通告》,运用“亲情感召规劝、社会组织规劝、政策攻心规劝”工作法,与派出所、村委会相关人员联合深入乡村农家,通过召开规劝会等形式,帮助在逃人员及其家属作出合理合法的判断,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截至目前,该院已成功规劝72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原标题:规劝72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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